2019年港口国监督集中检查会战(CIC)将于9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CIC的主题是“应急系统和程序”,仍由东京备忘录和巴黎备忘录联合举办。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今年东京备忘录地区和巴黎备忘录地区PSC检查中的CIC问卷:
在上述CIC问卷涉及的问题中,多个项目都可导致滞留,并且遍布全船各大主要处所,可谓“个个是重点”。我们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包括检查重点和其它的相关检查以及常见的缺陷种类,希望能对大家带来帮助,也建议管理人员不仅要对问卷的问题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复,还要认真开展相关场所的维护保养和自查。
本期小编将为大家带来CIC问卷第1-5个问题的详细解读。
问题1: 破损控制图是否在船即时可用?
破损控制图和破损控制手册是这项检查的要点。
公约要求:
● 2009年1月1日前建造的客船,破损控制图永久张贴(驾驶台和控制站),破损控制手册提供给船上高级船员。
● 1992年2月1日(含)至2009年1月1日建造的干货船,破损控制图永久张贴(驾驶台和控制站), 破损控制手册提供给船上高级船员。
● 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所有船舶(船长L>80m),破损控制图永久张贴或放置在驾驶台和货控室随时可用,破损控制手册提供给船上高级船员。
检查要点:
● 是否经认可?(翻译件不需要专门单独认可)
● 是否以工作语言写成?
● 如果工作语言不是中、英、俄、西、法,是否有翻译?
● 改建后是否更新?
● 注意放在驾驶台的破损控制图,如果是电子版本存放于电脑不会得到接受,需要以纸质版本存放。
其它的相关检查:
是否反应船舶实际情况,比如水密门、开口的数量位置等与实际是否一样,有可能结合现场检查进行简单的随机核对。
常见缺陷种类:
● 破损控制图、破损控制手册丢失。
● 未更新。
● 与实际不符、信息错误。
● 内容不完整。
问题2: 公共广播系统是否能够广播应急通知?
配备要求:
● 所有客船。
●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货船,公共广播系统或其它适宜的通信设施作为通用报警系统的补充。
检查要点:
● 货船上虽然不必按照客船的要求配备经认可的公共广播系统,但应有扬声器、广播喇叭等类似的固定设施,手持式VHF对讲机是不能得到接受的。
● 扬声器要覆盖生活区、集合地点。
● 至少能从驾驶台发出广播。
● 有越控功能(关闭娱乐音响系统)(通用报警的要求)。
● 经认可的公共广播系统要能由应急电源供电。
其它的相关检查:
由于货船上这一系统是作为通用报警系统的补充,PSC检查官有可能顺带检查通用报警系统,船舶应做好准备。通用报警系统的要求有:
● 能发出七短一长的信号;
● 电铃、电笛、电喇叭等电的报警器要应急电和主电源双重供电;
● 除船舶号笛外,应能在驾驶台和其他位置(strategic points)双位置进行操作;
● 能在生活区和船员通常工作区域听到。
常见缺陷种类:
● 缺少、不能正常工作、音量不足。
● 不能关闭娱乐系统。
● (客船)应急电不能供电。
问题3:如船舶安装有水位探测器,该系统和警报是否可用?
水位探测器的作用是在海水因为种种原因意外进入货舱、空舱和压载舱时,及时提供报警,以供船上人员及时作出应对,避免给稳性和应力带来灾难性影响。水位探测器的公约条款有追溯性,老船同样需要安装。
配备要求:
● 所有散货船。
● 船长小于80m的散货船以外的单舱货船。如果建于1998年7月1日以前,则小于100m。
● 货舱的水位探测有预报警和主报警,除非散货船建于1999 年7 月1 日以前,且装有舱底水阱高水位报警。
● 延伸至第一货舱以前的所有空舱和防撞舱壁前的压载舱也应装有水位探测器。压载舱的水位探测器需有越控功能。
检查要点:
● 进水报警面板上无传感器或系统故障报警。
● 水位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报警位置在驾驶台。声音报警可屏蔽,光报警需持续存在。
● 压载舱的水位探测器越控功能正常。
● 因为在港装卸货期间货舱测试困难,PSC检查官可能要求对防撞舱壁前的压载舱进行测试。
● 如果装载了含水量较多的货物触发了进水报警,建议船方做好临时措施并向PSCO解释,如泵水,定时手动探测水位。
其它的相关检查:
由于排水系统(dewatering system)对于散货船舱内排水极为重要,PSC检查官很可能顺带对该系统开展检查,这一检查的要点有:
● 防撞舱壁前的压载舱排水系统检查。
● 阀应能从围蔽处所操作,围弊处所要能从驾驶台或集控室进入而无需经过开敞甲板。若管系穿过防撞舱壁,可接受遥控阀(大多数船上的实际情况)。
常见缺陷种类:
● 系统或传感器缺失。
● 水位探测器系统/传感器故障。
● 与公约要求不符(无预报警、光报警可屏蔽等)。
问题4: 舵机系统及相关应急报警是否正常运行?
公约要求:
SOLAS 81 修正案 第II-1章 第29条(建造时间1984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SOLAS 14 修正案第II-1章 第29条 (建造时间2016年1月1日及以后)(但所有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需根据总吨参照其中的追溯条款)。
(篇幅较长请自行查阅)
检查要点:
● 记录检查,开航前12小时之内试验。(记录日期)
● 演习记录检查,每三个月一次应急操舵演习。(记录日期和细节记录)
至少包括:
舵机间内的直接控制;与驾驶室的通信程序;(如适用)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
● 有45秒内自动供电的替代动力源(舵柄处舵杆直径要求超过230MM),要求舵机泵有一台能以应急电供应,或由位于舵机间的独立动力源供电。
● 动力设备能在动力源发生故障并复原后能自动再起动。
● 动力源故障时在驾驶台能发出声光报警。
● 控制系统故障时在驾驶台能发出声光报警。
● 打舵速度,要求主操舵装置28秒内能从左舷35度到右舷30度。
● 断电、低液位、液压泵过载、断相等报警的测试,船员不熟悉的话建议提前参照说明书操作。
● 固定储存柜,能为至少一个动力系统充液。两者之间要有固定连接。
其它的相关检查:
● 逃生通道问题:两条逃生通道或一条直通甲板。(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
● 方框图,防滑通道,栏杆。
● 不可堆积危险物品,或者杂物阻碍通道。
● 罗经复示器,2002年7月1日要求配置固定的的电罗经复制器。1992年2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之间建造的船舶,要求配备,但可以移动。
常见缺陷种类:
● 跑舵 、漏液。
● 储存柜液位不足。
● 报警故障。
● 通讯失灵。
● 船艏向复示器故障。
● 未开展演习、试验,造假。
问题5:应变部署表是否根据SOLAS 1996-1998修正案第III章第37条的要求写明具体细节?
外籍船舶应变部署表无指定格式;客船应变部署表需经认可,货船无需认可。
中国籍货船应变部署表有指定国标,船上按格式填写即可。
检查要点:
● 至少张贴于驾驶室,机舱及船员生活区域。
● 船员更换后必须更新的,开航前更新。
● 写明通用紧急报警信号、有线广播的细节,明确弃船信号。
● 明确以下任务: 船上水密门和其他类似开口的关闭,救生艇筏和其他救生设备的配备,救生艇筏的准备工作和降落,其他救生设备的一般准备,集合乘客,通信设备的用法,指定各防火区域的消防队人员和使用消防设备及装置方面的专门任务。
● 明确救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人。
● 明确关键人员的替代。
常见缺陷种类:
● 未更新。
● 未张贴。
● 缺少公约规定的某项内容。
● 破损、不可读。